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10-21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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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

      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创建食品药品安

      全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 年4 月17 日

                

     

                   鄂尔多斯市创建食品药品

                    安全城市实施方案

     

          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食品药品

      安全保障水平,按照自治区“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行

      动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

      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8337”发展

      思路,率先完成自治区确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

      任务目标,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水平,促进食品药品

      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夯实基础,完善机制。严格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对

      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的要求,将落实各方责任与完善长效机

      制有机结合,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建设、健全保障

      机制。

      (二)鼓励创新,重点突破。充分调动和激发首创精神,

      支持探索符合实际、富有成效的监管新模式、新机制和新举

      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点带面,

      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

      (三)分类推进,全面提升。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发展规

      划,科学确定从农田到餐桌各个环节的监管目标和内容,分

      类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促进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全面提升。

      (四)严格监管,依法行政。建立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

      监管体制机制,加大对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打击

      违法犯罪行为,保持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

      势,切实减少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加强协调,整体联动。强化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能

      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和事故处置等协

      调联动机制,提高部门间配合及整体联动能力。

      (六)多措并举,务求实效。将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建设

      工作与文明城市复审、卫生城市复审、平安鄂尔多斯建设、

      安全生产等工作有机结合,采取各项工作措施,实施目标管

      理,齐抓共管,相互促进,确保取得实效。

      (七)强化责任,齐抓共管。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企业的

      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鼓励群众参与,支持媒

      体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

      良好格局。全面发挥12331 等投诉举报热线的积极作用,提

      高投诉举报处理效率。

      三、实施目标

          结合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示范旗区创建活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健全完善监管网

      络,普及提升现代化监管手段,稳步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总体水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的安全防护意

      识及自我保护能力,推进食品药品产业健康发展,力争到

      2017 年完成自治区确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任务

      目标,稳步提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满意度。

      (一)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的要求得到全面落实。各旗

      区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实

      施计划;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实绩考核内容,食品

      药品考核分值占总分值的5%以上;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认真

      研究部署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任务,量化指标,建立健

      全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列入

      年度财政预算,并建立稳定合理的增长机制。

      (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稳步提高。健全旗区农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设立苏木乡镇农牧业公共服务综合站。

      推进农牧业标准化生产,加大“三品一标”(有机食品、绿

      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登记工作力

      度,力争通过“政府引导奖励、企业参与运作”的方式,力

      争70%的国家和自治区级农牧业龙头企业通过“三品一标”

      认证登记。到2017 年,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化生产和执

      法监管工作有序开展,专项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

      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生产经营者的质

      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明显增强,优质安全农畜产品比

      重大幅提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定可靠。

      (三)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食品药品监督抽检

      合格率稳定在较高水平,食品年抽检样品数达到4 件/千人,

      本地生产的食品抽检实现全覆盖;药品抽检样品数逐年增

      加,基本药物抽检实现全覆盖,无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应急处置率达到100%。

      (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健全。市、旗区、苏木乡镇(街

      道)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整合监管职能和机

      构,重点保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的编制、人员和经费,

      确保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足够的力量和资源履行职责。

      (五)技术支撑能力逐步提升。按照国家标准配备食品

      药品安全监管执法装备和检验设备。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

      具备食品药品全项检测项目中85%以上项目的检验检测能

      力,各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具备食品药品快检能力。建

      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队伍,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供理论和

      技术支持。完成国家地市级和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

      站建设项目。

      (六)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广大生产经

      营单位设置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并

      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40

      小时的相关知识培训。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GMP(生产质量

      管理规范)和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实施达标率达

      到国家要求。农畜产品生产基地要实施农畜产品准出制度,

      农贸市场、农产品集散中心和超市建立并实施食用农畜产品

      市场准入制度。餐饮单位全面推行量化分级管理。

      (七)食品药品监管空白基本消除。加强对食品药品运

      输、仓储、存放等环节的监管,实现食品药品全过程、无缝

      隙监管。

      (八)消费者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查处、回复

      率达到100%。

      (九)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常识社会公

      众知晓率不低于90%,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率不低于

      95%,食品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到80%,广大人民群众的食

      品药品安全消费行为更加科学理性。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监管机构建设。加强各级食品安全管理机构

      力量,完善工作制度和运行程序,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充实强化监管队伍,按照监管人员与监管对象1:40 的比例

      核定监管人员数量,城市核心区和人口较多、地域面积较大

      的旗区可适当增加人员数量,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

      三级监管人员按照1:5:4 的比例配备。建立食品药品执法监

      管机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食品药品执法稽查支

      队,各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立食品药品执法稽查大

      队,承担执法监管任务和重大活动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受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按照“十有”(有机构牌子、办公

      场所、工作人员、办公设备、目标责任、经费保障、工作制

      度、执法用车、快检能力、举报电话)标准,在苏木乡镇(街

      道)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所,作为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划转、

      调剂等方式,确保各苏木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至少

      配备5 名工作人员,负责辖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

      服务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和药品安全监管及科普知识宣传、信

      息报送等工作。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农

      牧业公共服务体系改革与建设的实施意见》(鄂府发〔2013〕

      58 号)要求,不断健全苏木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

      将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纳入苏木乡镇农牧业综合服

      务站,使苏木乡镇综合服务站达到“五有”(有工作场所、

      运行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工作条件、工作经费)标准。完

      善嘎查村(社区)级监督员队伍,在嘎查村(社区)设立两

      名以上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同时兼任农畜产品质

      量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承担协助执法、排查隐患、报告信

      息和宣传引导等职责。积极开展基层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管所

      创建工作,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奖励苏木乡镇(街道)食品

      药品监管工作先进单位。

      (二)完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织协调作

      用,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建立更加完善、高效、有序的

      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确保食品安全

      事故处置程序合理合法、部门衔接有序、处置及时到位;加

      强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的督查督办,有效解决监管不到位、

      整治不彻底等问题;加强责任追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在食

      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

      存在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情况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切

      实维护相关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

      品药品监管制度。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食品药品安

      全企业标准。完善食用农畜产品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和

      食品药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食品安全

      追溯体系运行相关规章制度,保障食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有

      序运行。

      (四)加强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按照“市级全覆盖、旗

      区保基本、乡镇能快检”的原则,健全完善全市食品药品检

      验检测体系。市级在食品安全方面要整合现有检验检测资

      源,集中打造区域性食品检验检测中心;药品检验方面要着

      力打造具有检验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资质的

      自治区西部地区药品医疗器械检验研究中心;各旗区要整合

      检验检测资源,组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最基本的

      常规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各苏木乡镇(街道)要建立标准

      化食品药品快检室,具备快速检测能力。同时,要在幼儿园、

      学校、大中型酒店食堂、大型企业及厂矿食堂等配备快检设

      备。

          加强对农畜产品质量的安全检测,建立市、旗区两级农

      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中心;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机构要建立检测室,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开展农畜产品质

      量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同时,要督促和引导广大农畜产品生

      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畜产品批发市场、重

      点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等自建农畜产品

      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室(点),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自检工

      作,确保上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五)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舆情监测。各级各有关

      部门要不断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能力建设,扩大监测

      点和监测范围、指标和样本量,重点监测农畜产品生产、加

      工和餐饮环节,逐步将监测范围延伸到农村牧区。建立健全

      各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和监测网

      络,建立问题产品预警、应急和召回的风险管理长效机制,

      提升风险预警能力。及时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及时处置有毒

      有害食品药品和不安全的药品、医疗器械。切实加强辖区和

      周边地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的收集,及时分析、评估和核实

      舆情,做好与相关媒体的沟通衔接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避免不实报道造成负面影响,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按照“最严谨的标准、最严

      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和最严肃的问责”要求,全面加强

      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源头监管,加大肉、禽、奶、蛋、蔬菜

      和水果等各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抽检的频次和数量。深

      入开展农兽药残留、畜禽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水产品药物残

      留专项整治,提高无公害、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市场占有

      率。严格畜禽定点屠宰准入和无害化处理全程监管,严厉打

      击私屠滥宰和销售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严格生产企

      业质量安全全过程控制,强化原料进厂和成品出厂检验制

      度,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监管,确保出厂产品检验

      合格率达到100%。认真执行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和生产企业

      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禁止超范围、超量使用食品添加

      剂,严禁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月

      月有行动、季季有讲评”活动,全面加强食品运输、仓储、

      流通和餐饮消费等各环节的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建立由农

      田到餐桌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体系。力争到2016 年底,市

      级新建或改造提升5 至10 处综合型农贸批发市场,每个旗

      区至少建成1 个食品加工园区。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

      监管链条和追溯体系,加强连锁超市供应商入场管理,建立

      供货商实地查验机制,严格落实过期食品销毁制度,完善临

      近保质期食品处理方式,加强退(换)货、回收食品管理。

      督促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用餐单位实施电子监

      控,强化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全面落实农村牧

      区50 人以上集体聚餐备案制度。积极推进餐饮企业品牌化、

      规范化、规模化和连锁化经营。加强餐厨垃圾综合治理,到

      2015 年底,康巴什新区至少建成1 个餐厨废弃物、废弃油脂

      处理厂,其它旗区可通过旗区间合作共建等方式,实现餐厨

      垃圾的有效治理。

      (七)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严格实施新版药品GMP,落

      实质量受权人制度,GMP 认证跟踪检查达到100%,每年对每

      个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要达到两次以上。鼓励建立标准化中

      蒙药材基地。严格实施新版药品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

      范),强化GSP 认证及跟踪检查、日常抽查和专项检查,推

      动药品经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到2015 年实现药品全品种

      电子监管。推进医疗机构制剂室质量管理规范化,实现医疗

      机构制剂日常监管全覆盖。建立化妆品风险监测与预警网络

      体系,加强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切实

      加强对特殊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有效监管,防止滥用或流

      入非法渠道。

      (八)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建立完善医疗器械标准

      管理、评审审批和生产经营监督等管理体系,提高技术评审

      体系考核、不良反应监测等技术支撑力量和专业化水平,从

      源头上把好安全准入关。严格执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规

      范,加大对重点品种的检查力度,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

      经营、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深入开展打击

      虚假注册申报、违规生产、非法经营、夸大宣传和使用无证

      医疗器械等行为,督促企业落实首负责任,使违法行为得到

      根本遏制、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九)加强应急处置管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

      预案,制定完善应急处置管理办法,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

      应急和调查处理机制,健全应急指挥和救援体系。组织开展

      应急演练和培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领导和

      指挥。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舆情收集反馈和事件报告网络,完

      善预警信息通报机制,严防发生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

      件。落实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提高应急风险评估、应

      急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撑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建立新闻发言

      人制度和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机制,强化舆情监测监

      控,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理食

      品药品安全社会舆论事件。

      (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产品质量诚信制度,

      健全企业诚信档案,完善诚信等级考评标准,开展诚信等级

      评价认定,定期对外公布评定结果。制定失信惩戒和诚信激

      励政策,定期发布食品药品企业安全诚信“红黑榜”,对不

      良信用企业予以惩戒并加大监管频次;对信用良好的企业予

      以扶持,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实行不合格产品召

      回和下架退市制度,建立并执行临近保质期食品消费提示制

      度,严禁更换包装和日期再行销售。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制度试点。

      (十一)加强信息化和追溯体系建设。加快食品质量安

      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

      和资源共享。建成覆盖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的食品

      药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健全完善网上审批、稽查执法、日常

      监管、应急指挥、质量追溯等功能,提高监管能力和监管效

      率。推动食品药品电子监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婴幼儿配方

      乳粉、肉制品电子追溯体系和全品种全过程药品电子监管系

      统建设。乳品电子追溯系统在婴幼儿配方乳粉和原料乳粉生

      产经营单位覆盖率达到100%;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实现全覆

      盖。到2017 年底,实现肉类、蔬菜电子追溯系统全覆盖,

      酒类产品质量电子追溯系统覆盖试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

      (十二)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专家队伍。将具有丰富食品

      药品安全监管经验的监管人员及在食品药品领域作出突出

      贡献或取得优异成绩的专家、学者聘请为食品安全专家,组

      建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应急处置出

      谋划策。积极与高校、检验检测机构或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

      系,鼓励开展科研项目,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实力。在具

      体工作中要发挥专家的传、帮、带作用,培养各监管环节业

      务骨干。

      (十三)建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奖惩机制。加强与纪检

      监察部门的配合,建立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分解细

      化追责内容,严肃问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渎职、失

      职和不作为等行为。建立完善激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等形

      式表彰奖励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工作创新、水平提升、效

      果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旗区和部门。

      (十四)加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食品药品

      安全教育培训体系,完善教育培训设施,实施食品药品安全

      教育培训工程,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

      质;提高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的安

      全意识。围绕食品药品科普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等

      内容,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安全知识竞赛等

      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提高公众安全饮食用药水平和自我保

      护意识。加大新闻媒体曝光和舆论监督力度,及时曝光食品

      药品安全质量问题和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提高公众对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防范能力,强化企业诚信守

      法意识。

      (十五)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食

      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鼓励和支持食品药品生产企业升级改

      造生产设备,提高食品药品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

      平,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大力发展食品药品集中配送、连

      锁配送等现代物流模式,引导优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高

      流通领域食品药品安全的可控性。引导各类餐饮业态健康协

      调发展,实现餐饮服务业标准化、规范化。支持蒙药生产企

      业建立标准化、规模化的药材种植基地和产业园区,引导蒙

      药生产企业、研究机构研发蒙药、新药,积极开展新工艺、

      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开发与应用,扩大蒙药的市场知名度,提

      高蒙药的产值份额和市场占有率,促进现代蒙药产业快速发

      展。

      (十六)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建立投诉举报中心,落实

      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投诉

      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食品药品基层监督员、

      协管员和信息员等群众性队伍的积极作用,拓展社会监督和

      群防群控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

      行业代表和新闻媒体等各方的监督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

      围。支持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制定行规行约,加强

      行业管理,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制度。

      (十七)加强地区间的交流合作。建立旗区间互学互访

      互查机制,相互督促、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加强食品药品

      安全案件的协查以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联合处置。加强与

      周边其它省市的合作交流,共同监督管理跨境食品。加强与

      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先进地区的交流合作,借鉴先进经验和做

      法,提升我市食品安全监管整体实力。

      (十八)平衡地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重点加强对食品

      安全监管力量薄弱、投入不足、安全隐患突出旗区和苏木乡

      镇的监管,制定相应帮扶政策,落实目标任务,加强考核,

      逐步提升全市整体监管水平。

      (十九)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在创建过程中,不断总结

      和积累工作经验,将好的做法制度化、长效化,健全完善食

      品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实施步骤

          从2014 年开始,至2017 年,用3 年左右的时间,在现

      有基础上分类实施、分步开展,整体推进各项指标任务的落

      实。其中,2014—2015 年,主要开展强基础、建制度,促保

      障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整体目标任务的30%;2015—2016 年,

      主要开展除空白、强监管、抓落实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整体

      目标任务的60%;2016—2017 年,主要开展强整改、抓提升、

      建长效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整体目标任务。同时,采取“以

      奖代补”的方式奖励任务完成较好的旗区。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

      药品安全城市建设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段时期的重

      要工作来抓,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领

      导的考核范围。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制定

      实施方案,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积极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时

      落实,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二)落实保障经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我市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内蒙古”建设所需的基础设备、检验设

      备、检验检测、信息化建设、宣传培训、应急管理、交流合

      作及日常监管等方面的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

      进。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

      食品药品安全城市的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增进社会了解,

      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建设、参与建设的良好氛围。

      要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增强公

      众消费信心。要积极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充

      分发挥先进地区、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强化评估考核。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

      究制定目标任务、推进措施、时间进度、工作制度和绩效考

      核评估办法,建立工作任务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按期完成各

      项建设任务。